证明“我孙子是我孙子”,指责之余还应追责

特约评论员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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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一则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湖南杨某和妻子田某在县城买了房子,作为同户人员其孙周某也拥有了在县城读书的资格,但该学校要求开具一个“我孙子是我孙子”的证明。当地@慈利公安岩泊渡派出所开出了一张力怼“奇葩证明”的证明,并段严正警告了校方的不当要求: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出具奇葩证明,请你单位三思而后行!

  明明户口本上已经明确标注爷孙关系,且加盖有岩泊渡派出所户籍专用公章,涉事学校仍要求派出所再证明一次“孙子是孙子”,才允许老人的孙子入学。也就是说,学校完全无视户口本上的白纸黑字和法律效力,偏要“一根筋”履行自己的程序——开具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我爷爷是我爷爷”……

  如此奇葩证明怎能不令人反感?诚然,牵涉到学龄儿童入学的问题,学校审查严谨无可厚非。但审查严谨不代表可以人为设障碍,人为添堵。这种对户口本视而不见的做法,看似是审查严谨,实际上是根子里有种推脱责任的思维在作祟。如此证明,不过是学校希望派出所能为自己的工作“分责”,是为了更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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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证明“我孙子是我孙子”的背后,更有一种权力任性。学校不可能看不懂户口簿,也不可能不知道会白白增加家长负担。但是,学校依然有这样的底气去要求家长。为何?家长对优质教育趋之若鹜,学校可并不愁生源。或许这种要求证明“我孙子是我孙子”的做法,本就醉翁之意不在酒,更有可能是一种“卡人”的套路。

  岩泊渡派出所开出了一张力怼“奇葩证明”的证明。这一证明得到网友盛赞“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破例开出的证明,彰显了制度温情,也给予了“奇葩证明”有力回击。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不是每个“奇葩证明”都能遇到“岩泊渡派出所”。试想:如果遇到“奇葩证明”,各部门推诿、踢球,又会如何?比如,前不久一位石家庄市民为了给国外工作的儿子开一张无罪证明,就经历了跑居委会3趟,街道办事处1趟,接打市长电话11通,历时50天。可想而知,随意增设的“奇葩证明”,极有可能让群众跑断腿,吃尽苦头。

  因此,对于这一“奇葩证明”,谴责学校,盛赞派出所之余,我们还应有反思:为什么在中央领导关注过、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过、相关规范文件接连出台后,依然有如此我行我素的“奇葩证明”呢?或许,对如此行为不应止于舆论谴责,而应硬起手腕追责,让相关单位为多余的跑腿担责,才能止住这些怕担责、不怕麻烦群众的“奇葩证明”。

  让群众少“跑腿”,关系着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任何单位在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时,都不妨多掂量掂量自己的为民初心。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以此为契机,严厉追责,着力解决好这一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让“奇葩证明”不再重现。(特约评论员 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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