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良”书记落马,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特约评论员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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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守良不‘守良’”一文,剖析了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揭露了这个落马贪官的“双面人生”。经调查,高守良涉嫌受贿近1.8亿元人民币(其中,1.1亿元未遂),涉嫌贪污164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余万元。

  高守良本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党员干部,但是,就因为一个“贪”字,一步步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据《中国纪检监察报》透露,就在十九大召开的前两天,高守良还受贿了3000万元人民币。不收敛,不收手,高守良一步步走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他的贪婪和目无法纪,和此前落马的贵州省原副省长蒲波,河南省环保厅原副厅长陈新贵,湖南省国土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三新一样,都是生动的反腐教材,警醒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严”字当头,勒住“贪”的缰绳。

  勒住“贪”的缰绳,要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这个事,挣几百万要担风险,挣几千万也要担风险。同样是担风险,那就挣个几千万吧。”“我内心深处认为,共产党人不是‘苦行僧’,不可能做到大公无私,不可能脱离低级趣味”……因为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理想信念丧失,高守良才会贪得无厌。这也可见,身为领导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才能有“不想腐”的内生动力。

  勒住“贪”的缰绳,要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权力本不会必然导致腐败,腐败根源除了其自身原因之外,制度的不健全、监管体制的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如,高守良独揽大权,在单位大搞“一支笔”“一言堂”,俨然把单位变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他的专横跋扈背后,折射的是单位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干部任免等多方面的管理漏洞。这也警醒我们,只有织密制度之网,才能让那些想要贪腐的官员无计可施。

  勒住“贪”的缰绳,要形成“不敢腐”的持续震慑。纵观落马贪官案例,他们有的“自信”手段高明,有的心存侥幸,有的破罐子破摔,但是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伸手必被捉”已成常态。在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当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交流和监督,要保持“永远在路上、一刻不停歇”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正风肃纪反腐不松劲、不停步,才能不断强化震慑效应。

  “无论你手段多么高超,无论你做得多么隐蔽,小伎俩都是不能跟强大的组织对抗的。”曾经威风凛凛的“守良”书记有了多么痛的领悟!当然,他也用迟来的领悟再次验证了一个道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特约评论员 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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