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岂容恶毒造谣诽谤

央视网评论员李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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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上有条消息被广泛传播,内容说的是“南京某学校五年级一个孩子妈妈和班级里17个孩子的爸爸发生关系,然后借款跑路”,其中还附有聊天群记录以及“妈妈”的照片。当时不少人表示“三观尽毁”。谁知道,事情很快出现了反转。9月6日,江宁公安发布警方通报,称孙某(女)因编造相关虚假信息,并在网上传播,江宁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原来所谓的劲爆消息只是一则编造出的谣言。但是,造谣者链接的抖音号确实存在,导致下面留言尽是谩骂之声,想必会给抖音号当事人带来极大困扰和伤害。

  造谣者通过编造故事博取眼球的行径何其卑鄙。不管她出于什么目的,其行为都已经突破法律、道德和情感底线,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被严惩。在法治社会,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不被造谣、个人隐私及声誉不被随意践踏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造谣者,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没有人可以通过网络传播违法信息而不被惩罚,这是法治社会不可逾越的底线,对于网络谣言就要零容忍。值得欣慰的是,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发布了辟谣通报,这说明司法机关对于网络谣言的监督检查力度在进一步增强。

  当然,杜绝网络谣言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多部门协同发力。但是作为网民,在网上发布内容前切记要三思,即使“吃瓜”也要恪守法律边界,面对五花八门的消息,少一些冲动,多一点思考,做一名谣言止于智者的网民。(央视网评论员 李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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