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网评】民法典彰显的民族精神与时代价值

特约专家王斌通马成

  中国是拥有五千年法治文明的世界文明古国,在长期的治国理政实践中积累了十分丰厚的政治智慧与法律智慧,并形成了法典化的立法传统。然而,在漫长的岁月变迁中,中国古代始终没有出现一部独立的民法典。近代虽制定了民法,但因一味移植西法、脱离国情实际而无法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新中国成立以来,陆续制定了《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单行法,覆盖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方面面,为编纂一部旨在维护民事权利、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统一民法典奠定了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民法典的诞生,将开启中华法治文明新的历史篇章。

  其一,民法典凝聚中华民族共同意志,体现出社会主义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先进性。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和吸收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充实和改善相关条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最大程度倾听民意、反映民情、荟萃民智,是群众路线在立法层面的深入贯彻,生动诠释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集中反映出社会主义立法的优越性。

  其二,民法典既体现出新时代的核心价值,也弘扬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核心价值与民族精神相辅相成,都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生活方式、理想信仰、价值观念最本质、最集中的表达,深刻影响着中国人民的特质和禀赋,持续塑造着中华民族的灵魂和性格。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孜孜追求并不懈坚持的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纳入其中,不仅实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也展示了民法典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遵从民事立法普遍原则的基本立场,彰显出中华民族在推动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中的伟大创造精神。

  其三,民法典是对依法治国经验和智慧的升华,是人民权利保护的宣言书。民法典并不是凭空立法,而是在认真梳理和科学总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法治建设经验与运行规律基础上,对现行民事立法进行整理而成的。无论是总则条款的设置,还是分则内容的排列,都体现出契合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务实精神。尤其是人格权的独立成编和诸多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的规定,切实回应了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权利面临的现实挑战,表达了新时代民法典对人民权利保护的鲜明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穿越历史、走向未来的,展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彰显中华民族精神和社会核心价值的重要立法。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的到来。(作者王斌通、马成系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